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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顶管314米、新建ZR-YJV22-8.7/15kV-3×400mm²电缆371米及其附属工程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内容。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应符合南宁市的相关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求: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人。 3.本项目由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4.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6.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4月2日18:00时(北京时间) 3.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工本费每本售价0.00元,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服务费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缴费方式:供应商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后,可在系统左侧功能菜单“我的项目”中查找已参与的项目列表信息。选择相应的项目,点击右侧的“进入项目”按钮,进行项目业务操作。【注: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自行向费用收取单位申请发票,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已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 5.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网上获取。供应商请自行登录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xz.gxygcg.com/index)进行报名并获取磋商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0771-5585031、5715031。 提示:供应商只有在“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xz.gxygcg.com/index)”完成注册获取(购买)并下载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 1.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xz.gxygcg.com/index)、广西南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q.nanning.gov.cn/)、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网(http://www.gxchengjian.com)。 时间:2026年4月7日09时30分截止后为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另行通知。 地点:广西城建咨询设计有限公司(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8号广西建设大厦三楼),参加磋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3.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提供“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格式)”,供应商应当按格式提前准备好最终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并签字或加盖公章,一旦磋商小组通知进行最后报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及时递交最后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4.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致使采购代理机构或磋商小组在项目评审期间无法与供应商取得联系的,或因自身原因未能保持电话畅通或未按磋商小组要求提交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地址:南宁市高新区滨河路28号中国-东盟企业总部基地三期综合楼南宁广告产业园大楼A座1209室 (责任编辑:admin) |
